海南临时仲裁制度不断发展 打造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崔一戈、付媛媛、哈振梅、孟繁生)海南自由贸易港将正式启动全岛关区运作,以自由贸易规则形式在中国口岸建立仲裁制度,打造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首选地”。近日,人民网多语种记者一行来到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争议解决中心,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临时仲裁制度一体化创新经验。今年9月29日,海南贸易港多元化航运纠纷解决中心(以下简称“纠纷解决中心”)在儋州洋浦正式成立。这是海南自由贸易港首个集调解、仲裁、诉讼、事故处理功能于一体的航运争议解决中心。仲裁平台已加入由洋浦海事局、海口海事法院洋浦仲裁庭、海南省仲裁协会、海南国际仲裁院联合打造,让当事人不出国门即可享受“一站式接待、套餐调解、国际标准”海事仲裁争议解决服务。 2024年7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国际商事仲裁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条例》在我国首次以自由贸易条例的形式规定临时仲裁,为商业主体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仲裁服务。海南省仲裁协会副会长黄文超分析,与传统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赋予当事人充分的自主权,可以独立商定仲裁审判员、审判程序和规则,特别适合跨境商业主体的个性化需求。黄文超指出,与其他国际仲裁地相比,海南的独特竞争力体现在三个方面:政策支持集中、区位优势显着、服务精准适配。除《条例》外,新修订的《仲裁法》专门为自贸港临时仲裁的成功和创新提供了法律依据。支持Hainsuch司法审查集中管辖的规则同时实施。 “海南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连接国内市场和东南亚等广阔的国际市场,天然适应跨境贸易争端解决、海事事务等领域的需求。”黄文超表示,海南正在打造“仲裁+调解+诉讼”模式围绕自由贸易港、跨境投资等特色产业的LTI争议解决体系,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更丰富、更精准的争议解决服务。今年年初,首例涉外临时仲裁案件顺利结案并执行。海恩特省仲裁协会秘书长张银宇表示,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原本约定在境外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双方按照约定去境外仲裁,不仅费用和时间成本太高,而且仲裁案前的财产保管将由海南法院处理。外国仲裁裁决作出后,还需向海南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审查周期长、程序复杂。了解临时仲裁制度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各方选择利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双方当事人同意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仲裁规则》,海南省仲裁协会作为本案的指定机构,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了包括法庭场地、仲裁秘书服务在内的全面保障。”张银亚克表示,案件总共耗时不到3个月,仲裁费用约为1万元。黄文超指出,“制度灵活性、实用性、国际兼容性相结合。行政机关与仲裁机构形成了沟通常态化、合作专业化、流程规范化的合作机制。”国内外充分尊重和保护仲裁当事人的权利。仲裁规则与仲裁实践相结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