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完善信用修复体系
新华社北京11月27日电(记者赵文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27日发布《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12月25日正式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体系,鼓励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重建良好信用,提出一系列便民惠商举措。包括进一步扩大信用修复范围,为重组、和解企业恢复信用、恢复正常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完善违法失信信息分类,按照处罚对等原则设定不同的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提高信用管理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授信调整流程,缩短授信调整处理时限,提高授信调整效率;进一步组织安排,实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相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据介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修订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规定》等规定,规范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单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各类行政处罚信息停止公开的期限和条件,保证各类行政处罚信息的统一。信条修复政策。
